招租公告
******银行六盘水市分行盘州营业管理部所属位于盘州市双凤镇(原城关镇)的闲置办公用房、住宅用房已具备运营条件,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,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》《贵州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》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,采用公开、竞价的方式选择承租人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、基本情况:
1.1项目地点:盘州市双凤镇。
1.2招租内容:******银行六盘水市分行盘州营业管理部所属位于盘州市双凤镇(原城关镇)的闲置办公用房、住宅用房,证载面积共计1200.33平方米(实际面积共计1523.58平方米),其中:
1.2.1办公用房:盘房权字第9-0974号房产。位于城关二街人民南路173号对面,证载建筑面积1037.15平方米,实际面积1,360.40平方米,1990年建成,混合结构,共46间,总层数5层,现空置,简单装修。
1.2.2职工宿舍一:盘房权证盘县字第38-2796号房产,位于城关镇二街人民南路173号,建筑面积63.89平方米,1990年建成,混合结构,总层数5层,所在层数4层,现空置。
1.2.3职工宿舍二:盘房权字第36-0877号房产,位于城关二街人民南路173-21#号,建筑面积99.29平方米,1993年建成,砖混结构,位于2层,共6间,现空置。
1.3租赁期限:1年起租,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。
1.4年租金起租价(年租金起底价):40133.00元/年,大写:肆万零壹佰叁拾叁元整/年。竞租人报价不能低于40133.00元/年。出租方承担租赁税、产权税、土地使用税,除此以外的其他税金若产生则由承租方承担。
******消防、安全、物业服务以及经营所产生的各项税、费,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和管理。
2、竞租人条件: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、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;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,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;符合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3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和方法
3.1.报名时间:2025年3月10日14时00分至2025年3月14日17时00分。
3.2.报名地点和方法:******有限公司(六盘水市钟山开发区农产品西部物流园金山银林酒店2楼)报名参与本项目的竞租,报名须提交资料:
①法人申请的,应提交下列文件:
(1)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
(2)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;
(3)委托他人办理的,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。
②自然人申请的,应提交下列文件:
(1)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;
(2)委托他人办理的,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。
③其他组织申请的,应提交下列文件:
(1)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;
(2)经营者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;
(3)委托他人办理的,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。
4、招租文件获取时间、地点和方式
4.1.获取时间:2025年3月10日14时00分至2025年3月14日17时00分。
4.2.获取地点:******有限公司(六盘水市钟山开发区农产品西部物流园金山银林酒店2楼)。
5、竞租保证金
5.1.竞租人须缴纳竞租保证金2000.00元。在竞价会议截止时间前需将保证金缴纳至******有限公司财务处。
5.2.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:2025年3月10日14时00分至2025年3月14日17时00分。
5.3.竞租******银行转账或现金缴纳,具体缴纳信息请联系招租代理机构。
注:1.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,将不能参与本次竞租。
2.若竞租人逾期未办理合同签订及租金缴纳事宜,招租人有权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。
6、竞租会议时间、地点
6.1竞租会议时间:2025年3月17日14时00分
6.2竞租会议地点:******有限公司(六盘水市钟山开发区农产品西部物流园金山银林酒店2楼)。
7、其他
7.1.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租。
7.2.招租方不组织统一实地勘察,由竞租人自行前往勘察。
7.3.租金、押金约定:先交费后使用,租金一年一交,每年起租月月底(后续年度以此类推)前缴付。第一年交租金需同时缴纳10000元(壹万元)的租赁押金,租赁期满后,若无异常情况,出租方于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押金全额无息退还承租方;若出现拖欠租金、出租方房屋造破坏等异常情况,则押金用于抵扣租金或用作出租方修理费用等,补偿后余额全额无息退还,不足部分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。租赁合同签订三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租金及押金,未在三日内付清租金的,视为承租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,则其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,归出租方所有。后续履约年度,租金在该年起租日前一个月支付。若因市政府城乡规划调整需要对房屋进行拆除,则退还自收到拆除通知之日起至当年年末的租金,同时无息退还押金。
7.4.出租方出租房屋前,对房屋实施维修和加强管理措施,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,合同签订后,按实际发生额支付出租方。
7.5.承租人租赁房屋后,使用途中不能改变房屋主体结构,承租方装修等须对房屋安全性负责。租赁期满,承租方恢复房屋原貌交还出租方,室内物品自行搬离,未搬离物品视为遗弃物归出租方所有。
7.6.招租成交后,承租方租用房屋必须合法合规,严禁从事影响社会公序良俗以及从事危险品、易燃易爆品和其他危险品的经营行为。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,不得经营可能干扰周边住户正常生活、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业(如夜总会、KTV等)。
8、成交原则及结果公示
8.1.在招租公告期内只有一名竞租人报名,并完成竞租保证金缴纳的,视为其接受本次招租的起租价格,并符合其他条件的,本次招租成交,成交价为起租价格;在招租公告期内有2名或以上竞租人报名,通过竞价会议现场参与竞价的,最高价即为成交价。在招租公告期内无竞租人报名,或者报名未缴纳竞租保证金或者不符合其他条件的,本次招租失败。本次租赁标的的增价幅度:100元/月/㎡整数倍递增。
8.2.招租代理机构在此次招租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招租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示本次招租结果。
9、公告发布媒介:本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。
10、联系方式
招租人:******银行六盘水市分行
联系人:朱珍龙 电 话:******
地址: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640号
招租代理机构: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贵州省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物流园内
联系人:周荣、余曼玲、冯娟 电 话:****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