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****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海口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二期项目,用地位于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长昌村委会罗案村。经核查,项目属于《海口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二期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》,地块分图则编码为a-03地块,地块控规指标具体为: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(用地代码:1309),用地面积73508㎡,容积率≤1.2,建筑系数≥30%,建筑高度≤24米,绿地率≤30%。
******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工艺需要对原批建方案进行调整,调整后项目建设指标未突破上位规划确定的条件,设计方案调整内容具体如下:
一、1#厂房变长、陈化库南移、装车区域改为露天;
二、2#、3#、4#厂房合并为一幢大厂房;
三、候工楼轮廓整体旋转,前院朝向1#厂房。由厂区内进入候工楼区域,不设独立出入口。
调整后项目综合技术经济:项目土地权属面积为73495.6㎡,总建筑面积由49222.40㎡调整为51420.25㎡(其中生产总建筑面积由42090.92㎡调整为44452.11㎡,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由7137.48㎡调整为6968.14㎡),地上建筑面积由49222.40㎡调整为51420.25㎡,总计容建筑面积由86783.95㎡调整为86601.25㎡(其中生产计容面积由79901.11㎡调整为79903.47㎡,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面积由6882.84㎡调整为6697.78㎡),建筑占地面积由43575.44㎡调整为45794.05㎡,容积率为1.18,建筑系数由59.28%调整为62.3%,建筑高度为20.2米,绿地率由11.91%调整为7.18%,机动车位由40个调整为27个。
为征求社会各界公众、市民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,现按程序进行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。
一、公示时间:7 个工作日(2025年4月10日至4月18日)。
二、公示地点:海口市琼山区政府网站
(网址:http://******)、建设项目现场。
三、该项目图纸、指标以最终审批为准。
四、公示意见反馈方式:
(一)电子邮件请发送到:
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:******
(二)书面意见请邮寄到:海口市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,
******办公室。
(三)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,逾期未反馈,将视为无意见。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,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,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五、咨询电话:
0898-******联系人:杨丹鸿、王小雨
附件:项目设计变更方案
附件:海口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
海口市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
2025年4月10日
******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工艺需要对原批建方案进行调整,调整后项目建设指标未突破上位规划确定的条件,设计方案调整内容具体如下:
一、1#厂房变长、陈化库南移、装车区域改为露天;
二、2#、3#、4#厂房合并为一幢大厂房;
三、候工楼轮廓整体旋转,前院朝向1#厂房。由厂区内进入候工楼区域,不设独立出入口。
调整后项目综合技术经济:项目土地权属面积为73495.6㎡,总建筑面积由49222.40㎡调整为51420.25㎡(其中生产总建筑面积由42090.92㎡调整为44452.11㎡,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由7137.48㎡调整为6968.14㎡),地上建筑面积由49222.40㎡调整为51420.25㎡,总计容建筑面积由86783.95㎡调整为86601.25㎡(其中生产计容面积由79901.11㎡调整为79903.47㎡,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面积由6882.84㎡调整为6697.78㎡),建筑占地面积由43575.44㎡调整为45794.05㎡,容积率为1.18,建筑系数由59.28%调整为62.3%,建筑高度为20.2米,绿地率由11.91%调整为7.18%,机动车位由40个调整为27个。
为征求社会各界公众、市民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,现按程序进行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。
一、公示时间:7 个工作日(2025年4月10日至4月18日)。
二、公示地点:海口市琼山区政府网站
(网址:http://******)、建设项目现场。
三、该项目图纸、指标以最终审批为准。
四、公示意见反馈方式:
(一)电子邮件请发送到:
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:******
(二)书面意见请邮寄到:海口市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,
******办公室。
(三)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,逾期未反馈,将视为无意见。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,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,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五、咨询电话:
0898-******联系人:杨丹鸿、王小雨
附件:项目设计变更方案

海口市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
2025年4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