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麻阳苗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
公告日期: 2025-03-11
******农村局
******学校
为高质量完成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,整体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,培养有文化、懂技术、善经营、会管理的现代农民队伍,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、农业生产进步、农民全面发展。经甲乙双方协商,甲方将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育任务委托乙方实施。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委托事项
委托培育内容:2024年度麻阳苗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(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主题)
培育任务:50人(1个班),每个班总课时不低于56学时,其中课堂教学不低于18学时,实训教学不低于38学时。
******办公室关于印发<湖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湘农办发〔2024〕71号)要求,按时按质按量完成。
二、权利和义务
甲方权利和义务:
1.遴选培训对象。围绕培育主题,遴选50名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。
2.加强培训监督。组建培训工作小组,明确专人跟班,指导乙方严格落实培训计划,检查培训台账,核查培训质量和满意度。
3.按时拨付资金。培育结束,验收合格后,按照财务管理规定,按时拨付培育资金,加强对培育资金的监督管理,确保使用规范。
乙方权利和义务:
1.制定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方案,选聘培育师资,设置培育课程,确定办班时间、地点,组织教学和实习实训,各类方案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2.用好《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》,确保参训农民基本信息入库(建档)率100%,数据入库(建档)准确率100%,对培育情况和效果开展绩效评价,学员在线评价率、满意度90%以上。
3.负责培育教材的选择和购买发放,要在农业农村部和中央农广校推荐的教材目录中,为每名参训学员订购发放3套以上的培育教材。
4.培训前检查场地设施,及时排除安全隐患;加强学员管理,培训期间,要求学员遵守纪律,不得随打闹或进行危险行为,制定安全预案,切实加强对培训对象的教育管理,做好个人健康教育、环境卫生要求等宣传,确保学员培训期间平安健康。
5.做好跟踪服务,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结束一年内,对培训班20%的学员实施后续指导服务不少于2次,其中现场指导不少于1次。
6.颁发培训证书,通过对学员开展过程性评价、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综合评价,对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。
7.做好培训总结和资料的收集。完成培训班次和学员系统录入工作,建立培训台账和档案,详细记录培训情况;加强总结宣传,在《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》等中央或省主流媒体发表典型报道和新闻稿件1篇;负责收集整理与培训相关的各项资料,分类归集存档,培育结束一个月内将培训总结及资料汇编报甲方。
三、培育时间及地点
培育日期: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12月底,具体开班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,共同确定。
培育地点:麻阳县辖区内。
四、培育费用及支付
1.培育经费按每生贰仟柒佰玖拾肆元标准支付,包含学员食宿、证书制作等全部开支,总计培训经费壹拾叁万玖仟柒佰元整。
2.培训完成且培训任务经甲方验收通过,乙方按要求提供报账资料及相关字据经审核合格后,甲方按照湘农办发[2024] 71******财政局拨付资金到甲方账户后10日内支付给乙方,乙方须提供合法票据及相应附件资料。
乙方账户信息
******学校
纳税人识别号:******MJJ614292H
地址:怀化市鹤城区东环路与四方路交汇口华美立家建材广场23栋3楼
******有限公司怀化分行
账号:************6
五、委托期限
本合同有效期一年,从签订之日起生效,到跟踪服务期满自动终止。
六、其他事项
1******法院提起诉讼。
2.经双方协商同意,本协议可以解除。
3.本协议一式肆份,双方各持贰份。
附件:合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