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****有限责任公司地块(北区)土壤污染治理项目;
项目地点:湘西自治州花垣县花垣镇浮桥堡闷洞湾1号村:
******有限公司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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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理目标:
1、将地块内遗留的 ******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填埋处理。
2、项目完成后,地块内不存在遗留污染源(Ⅱ类固废),地块土壤中镉、六价铬、锰、铅清挖目标值分别为90.7mgkg、13.6mg/kg、10000mgkg1235mg/kg。治理后,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要求。
本工程修复过程中,我单位人员根据工程施工进度******有限责任公司地块(北区)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》技术文件要求,于2025年1月27日完成整个厂区废渣及超目标值土清挖工程。经现场踏勘、人员访谈、资料审核,结合效果评估采样检测结果,本项目的主要效果评估结论如下:(1)针对废渣清挖情况共采样基坑底部样品33个,基坑侧壁样品9个。其水浸检测结果均符合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中相应标准值要求,酸浸检测结果均符合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性鉴别》(GB5085.32007)表1标准值,满足实施方案及审查意见要求。(2)项目共清挖超目标值土壤31480.78m3,针对清挖后基坑进行采样,其中清挖基坑侧壁共布点24个,基坑底部共布点65个。采样结果均符合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和江西省地方标准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DB361282-2020)中土壤环境质量要求,满足设计要求。(3)在废渣和超目标值土壤清挖过程中,有部分夹层土及放坡土,针对清挖过程中产生的夹层土及放坡土,共采集了24个土壤样品。采样结果均符合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和江西省地方标准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DB36/******)中土壤环境质量要求,满足实施方案要求。(4)在项目施工的前中后期进行过程环境质量监测,对地表水、废水、大气和噪声质量进行监测。经现场取样检测地表水、废水、大气及噪声质量均满足标准限值,未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,满足实施方案及审查意见要求。综上所述,通过对本工程的采样检测,按照《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******有限责任公司地块(北区)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学合理的分析,认为本工程按照实施方案实施,整治效果达到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治理目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