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》(盐农财[2024]10号、盐财农[2024]18号)、《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》(盐农财[2024]26号、盐财农[2024]79******农村局党委会研究同意,并按“三重一大”程序报区纪委监委备案,拟对2024年省级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(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承诺达标合格证服务站点建设)项目予以立项,现对实施方案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2025年2月17日—2025年2月24******农村局质监科反馈。联系电话:******。